“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面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怎么干?怎么干好?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
2015年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抓住“前、中、后”三个主要环节,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前端:拓宽渠道,线索“大起底”
信访举报是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去年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的信访举报网络,及时挖掘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跑好监督执纪问责“第一棒”。
甘肃省纪委于去年更新了“12388”电话举报系统,集中公布了省纪委、14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纪委举报电话,开通了甘肃廉政网客户端举报直通车,实现“随手拍”举报。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23079件次,同比增长7.9%。
在各市州、县区纪委,信访举报处理是一把手工程。按照甘肃省纪委要求,市、县纪委书记必须全部阅看信访举报件。与省纪委同步,市、县纪委严格执行重要举报汇总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信访举报处理日趋规范,定向跟踪,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2015年,庆阳市、县区纪委受理的重要问题线索实现“零暂存”。
巡视巡察,剑指问题。去年,甘肃省委8个巡视组先后开展3轮常规巡视、4轮专项巡视,对71个地方和单位进行了巡视,移送问题线索275件。
甘肃省委在14个市州和25个省直部门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各市、县及省直单位共组建巡察组119个,开展巡察46轮次,巡察基层单位500多个,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1362件。
同时,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深入干部群众中发现问题线索。平凉市纪委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2015年受理信访举报857件次,涉及党员领导干部408件次。
中端:挺纪在前,管住“大多数”
实践“四种形态”,关键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近年来,甘肃省围绕“极极少数”和“少数”建立了不少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形成“常态”、管住“大多数”上,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为此,甘肃省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切实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等方面紧跟中央部署,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真正做到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实践中。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意识,转变执纪理念,抓大不放小、抓重不放轻、抓早不放松,从监督执纪问责的各个环节入手,把挺纪在前的要求落到实处。
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面,去年底,甘肃省纪委对信访反映一些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已经核实的反映省管干部的问题进行梳理,要求有关党组织和个人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在抓早抓小方面,甘肃省委制定实施《省管干部谈话办法》,加强对省管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去年,省委书记王三运约谈干部153人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约谈干部172人次。同时,在省市县和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年内省委召开2次“三述”大会,20名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一把手深入分析自己,并接受现场评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被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发现有一般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诫勉,共开展谈话函询1106人、诫勉谈话779人。
在“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方面,去年,省纪委立案审查省管干部41人,已审结33人,其中,作出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的有24人,占72.7%。
后端:关心爱护,激发“正能量”
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甘肃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挺纪在前的同时,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给予特别的关心,使其受到处分后心理上形成的“负能量”转化为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环县洪德镇肖关村党支部书记韩凤山因带领全村村组干部共16人赴外地考察中有旅游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之前,肖关村党支部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村党支部,老支书韩凤山也是有2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面对纪律处分,觉得脸上无光,不想干了。洪德镇党委、纪委及时与他谈心谈话,做思想工作,老支书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也慢慢转变过来。2015年6月25日,肖关村党支部被环县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昔日的荣誉也重新争取了回来。
白银市纪委制定《关于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的办法》,将回访情况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对认错改错、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好的受处分人员,提出使用建议。平凉市制定实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爱心提醒暂行办法》,帮助受处分人员增强改正错误的信心和勇气。
酒泉市金塔县羊井子湾乡双古城村村委会主任、农场负责人蒲仲凯以拓展葡萄销售市场为由,从当地村民家购买了价值7890元的葡萄,全部用于给客商送礼,并在乡经管站报销了此项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后,蒲仲凯思想上一直有“疙瘩”,认为送礼给客商是为了把群众的葡萄卖出去,又没有装到自己的腰包里。后来,办案人员通过回访谈话,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蒲仲凯最终解开了思想上的“疙瘩”,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主动退还了7890元葡萄钱款。事后,他感慨地说:“不管怎么说纪律是硬杠,碰不得,我一定会记住这个教训,放下思想包袱,带领群众致富。”
据了解,甘肃省纪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受处分党员干部谈心回访办法》。(记者李天伦 王彬 通讯员 马翔)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5月22日 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