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施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学习贯彻《问责条例》。7月20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就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做出安排部署。连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问责条例》,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驻省环保厅纪检组:贯彻《问责条例》 履行监督责任
7月21日,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继尧主持召开驻厅纪检组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会议对《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进行了全文学习,并对条例出台的目的和依据、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条款逐一作了解读。
会议要求,要按照省纪委对新组建派驻纪检组工作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从现在着手,从文件收发、信息报送、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运行程序上进行进一步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相对独立的学习、工作制度,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
省商务厅:让《问责条例》成为管党治党利器
7月20日,省商务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志武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全文宣读学习《问责条例》,并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相关要求。会议强调,学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厅党组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全面领会《问责条例》的深刻内涵,把《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深学透;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的具体要求,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使《问责条例》真正发挥从严管党治党的“利器”作用。
省直机关工委:强化责任意识 推进履职尽责
7月21日,省直机关工委召开工委委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传达省委常委会和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工委委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进行了研讨交流。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张建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深入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培训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以鲜明的导向营造遵守党纪党规的良好氛围。要以贯彻《问责条例》为动力,推进履职尽责,坚持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总抓手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坚定信心,继续前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要高标准抓好队伍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坚定理想信念,以更高的要求约束党员干部,以更严的标准执行《问责条例》,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省气象局:严格贯彻维护《问责条例》权威性
近日,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鲍文中主持召开党组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印发的《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结合我省气象部门实际,研究提出三点贯彻意见。一是认真学习,要把学习《问责条例》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深刻把握本质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严格执行,要结合落实“两个责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也要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督查到位,要把《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省局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层层传导压力,防止制度空转,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