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施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1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学习贯彻《问责条例》。7月20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就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做出安排部署。连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问责条例》,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金昌:精准执纪严格问责
7月25日,金昌市纪委机关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权威解读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克俭主持会议并带头谈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认真真学习《问责条例》原文及相关权威解读,学深学透,深刻领会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问责对象等精神实质,精准把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问责的决定和执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执纪问责,把问责纳入纪律审查业务规程,推进问责工作规范有序、执行有力,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要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在《金昌日报》《金昌电视台》《金昌广播电台》、全市纪委微信群、啄木鸟微信群和《金昌廉政网》等媒体及时刊发、播放相关内容,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
陇南:严格责任追究并督查落实
近日,陇南市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要到位,各级纪检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精神,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好《问责条例》的宣传工作,着力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贯彻执行要到位,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执行《问责条例》,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问题,严格按照《问责条例》精神实施责任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督查落实要到位,加强对下级机关《问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
会议强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必须准确把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做到多督查、少观望,多提醒、少放任,多惩戒、少姑息,多改革、少停滞,多担当、少懈怠,为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加大监督执纪的深度和广度
近日,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部署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党中央总结实践经验、扎紧制度笼子的又一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驻厅纪检组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深度广度,通过曝光问责的典型案例,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加强对《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对监督管理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查深挖,切实唤醒责任意识,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省工商局纪检组:当好“探头”履行监督责任
7月26日,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召开全体干部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认真学习了《问责条例》原文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和省纪委相关通知要求。
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组长殷正德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担责。纪检组的干部要有身份意识、角色意识,始终牢记从严治党是本分,切实担起责任,不断增强行动自觉,通过学深悟透《问责条例》,深入推进工作。二是要明责。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结合纪检组制定的工作联系制度,把《问责条例》明确的6种问责情形与个人联系处室工作情况、存在问题逐一对应,细化工作责任清单、量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三是要传责。建立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的沟通机制,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及时传导工作压力,有力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和纪检组内部各负其责。四是要尽责。在做好一般性工作的基础上,立足“6种情形”,把握全貌,紧盯问题,掌握政策、吃透情况,讲求方法、提高水平,深入查找监督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当好“探头”。
会上,检组干部结合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责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在学习贯彻中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7月25日,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驻厅纪检组组长李韵东出席会议,并对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工作作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规定问责的6种情形,区分7种问责方式,明确执行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典型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勇于铁面问责。加强对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监督检查,传递压力,推动落实。
会议要求,要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继续保持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推动公安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欺骗对抗组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安中心工作贯彻落实。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管理缺位,选人用人失察的要严肃问责追究。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公安执法工作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营造风清气正的新生态。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厅机关“三重一大”、领导班子作风、依法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狠抓廉政教育预防,开展覆盖全警、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大力加强党章党纪条规教育。按照“省市有基地、县区有阵地、所队有长廊”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公安廉政文化阵地建设。要加强纪检部门建设,认真做好派驻纪检组人员选配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加强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