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向“乱作为”祭出杀手锏后,近日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剑指“不作为”,向不担当、不负责开刀。前所未有的铁面问责,必将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
问责条例颁布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将天经地义的政治伦理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担当的精神境界。中国的文化向来尊崇担当,最鄙视尸位素餐者,最看不起在其位不谋其政、当官不为民做主的碌碌无为之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从古至今,担当的人、担当的事,不胜枚举,可歌可泣,鲁迅先生称赞“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中国共产党人秉承中国传统文化“基因”,胸怀远大理想,断头流血以求之、殚精竭虑以赴之,从一穷二白到全面小康,从频频创造“中国奇迹”到为世界发展提供“中国方案”,更是把担当的政治品质推向了历史高峰。大时代呼唤大担当,问责条例的颁布,再一次昭示了共产党人对担当“眼里不揉沙子”式的完美追求。
问责条例的颁布,也是解决新的时代问题的“钥匙”。在我们干部队伍里,“不待扬鞭自奋蹄”的主动作为者是主流,是多数。但受成长经历、社会环境、政治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干部队伍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现象。究其原因,有的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有的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还有许多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有那么一些人凡事“怕”字当先,怕得罪人,怕挑重担,怕遇矛盾,一门心思当“圆滑官”“老好人”“墙头草”。实干兴邦,空谈误国,看看党的历史,我们取得的成绩,哪一个不是豁出身子、甚至豁出生命干出来的,如果连得罪点人都瞻前顾后,干点事都拈轻怕重,老百姓又如何能富起来、国家又如何能强盛起来?为此,对于不担当者、不负责者,必须坚决采取雷霆之势,鞭之责之。问责条例践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这个朴素真理,对不担当者、不负责者,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使之产生强烈的危机意识,自我加压加力,主动担责履责,最终形成团结一心、担当干事的良好局面。
说起担当,晚清名臣曾国藩有句名言:“以苟活为羞,以避事为耻。”在老百姓面前,在职责使命面前,在古圣先贤、仁人志士面前,为政者当以担当为荣,以避事为耻,以问责条例为戒,以一人一己之努力,汇聚舍我其谁、奋楫争先的时代强音。(本网评论员 李天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