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到某乡镇调研。谈到一起违纪案例时,一位村干部对处理结果颇有微词:当事人身上虽然有些小问题,但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干得漂漂亮亮,功过相抵,没有必要揪着“小辫子”不放。
按理说,触犯了纪律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然而,“一俊遮百丑”的思想在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中依然存在。他们认为,只要把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完成了,身上的有些“小问题”也可以忽略。因此,一些党员干部常常对组织的提醒不以为然,对组织的处理不能正确理解。这些错误认识归根到底在于没有认识到“小问题”的严重性和纪律的严肃性。
常言道,功是功,过是过。一码归一码,功过不能相抵。在纪律和规矩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业务上的能力不能掩盖思想上的“病变”,过去的成绩更不能成为任性的借口。奢望拿“一俊”来遮丑,不仅遮不住,反而会“丑上加丑”,最终只会害了自己,其后果与“讳疾忌医”无异。
重视小问题不仅是对纪律的遵守,更是对自己的负责。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小问题不解决,日积月累就会成为大麻烦。从那些落马官员的剖析材料中可知,严重问题并非一朝一夕造成的。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在长期的工作中,对小问题不以为然,认为无伤大雅;甚至在组织的谈话提醒之后仍然不反省、不收手,才会最终走上了严重违纪乃至违法的道路。
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因为工作上有些成绩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任何时刻都要用纪律的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党员领导干部在看待同志时,也不能只看到业务能力上的“俊”,看不到思想意识松懈产生的“丑”,要多“抓早抓小”,方能管好队伍。(邱明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