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同志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论述,综合多种执纪方式,囊括不同程度问题,涵盖全体监督对象,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高度契合。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把“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目标和准则,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中。
“四种形态”是理论认知的再次升华。“四种形态”高度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探索创新,是反腐败理论认知的进一步规律化和科学化,其特殊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现了系统性。“四种形态”着眼于全党和党的建设全过程,从全局和整体的角度出发,强调通过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多种方式,将所有党员、党组织都纳入其中,目的在于最大限度降低党员的“脱管率”,最大限度降低查处违纪问题的成本和代价,逐步增强党纪的执行力和权威性,追求的是综合效应。二是体现了层次性。“四种形态”归纳了歪风顽疾的“四种状态”,明确了纪律之尺的“四道刻度”。同时,每种形态所对应的人群有明显不同,所对应的违纪轻重和处置方式也有明显的层次之分。这种层次区分,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衡量自己的行为。同时,它传递的是一种精细化的工作思路和导向,也有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监督执纪。三是体现了动态性。违纪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执纪必须作出动态的回应。“四种形态”从动态层面描绘出了腐败问题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并对不同层级的违纪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惩戒性规定,从违纪之初、违纪之中架设道道防火墙,改变腐败发生、发展的轨迹,最大限度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用心非常明确。
“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已经成为了全党全社会的理论共识,但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的差距客观存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对实践中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有针对性地回答,进一步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问题:“纪”与“法”的区分更加明确。“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重要的理论成果,监督执纪者眼里若只有大案要案,就会造成纪、法两不管的模糊地带,导致党员干部“脱管”后从违纪走向违法。“四种形态”的提出,使得“纪”与“法”的分割线更加明确,纪律审查与司法检控的区别更加明确,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转变政绩观,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从重违纪金额、情节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向扞卫党纪权威性的转变,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报告等各环节做到“纪”在“法”前,推动党内纪律审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多”与“少”的区分更加明确。“四种形态”站位高远,客观描述了党员干部的总体状况,是对“树木与森林”论述的进一步深化。“四种形态”用一种“金字塔”的形式表明,广大党员干部中,健康者居多,一般健康、亚健康和得小病的占据了“大多数”,患重病者只是“极极少数”。这种判断,完全符合客观实际,有利于各级党委、纪委准确把握形势,分类施策、精细作业,提高管党治党的科学化水平。“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败”的区别更加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绝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如果将二者等同起来,党的观念淡漠、管党治党不严等根本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反腐败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四种形态”不仅是给各级纪委提供了重要的工作遵循,更是给各级党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级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四种形态”要求贯彻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
“四种形态”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理念一脉相承。“四种形态”是对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理念的进一步明确化和显性化,与纪检监察机关见诸于行动的措施和方法一脉相承,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也保持了政策导向的一贯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和评价工作的最新标准,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一要“抓早抓小”。抓早就是要早发现、早预防。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早发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言谈举止的变化,把早发现工作做到位;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抓主抓重”。“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但“全面”并不意味着没有重点。要坚决纠正纪检监察工作简单化、形式化、表面化的倾向,抓住关键权力、关键节点、关键领域和关键干部,严格执行“六大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极极少数”,突出惩处“三类人”,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三要“抓常抓长”。“四种形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推动管党治党成为一种经常的、平常的、正常的状态,走上常态化的轨道。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举措,将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和落实措施,推动“两个责任”持续巩固深化拓展。要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线索处置,严格依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加大初核力度,及时调查处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要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综合分析研判作风形势,整体推进作风建设,以白银市《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为抓手,将分散在组织、宣传、财政、审计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的作风建设力量挖潜出来,推动各部门在作风建设上的同频共振,打造教育宣传、分析报告、常态督查、源头防治、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相结合作风建设的工作链条,形成“作风建设人人抓”的工作局面,形成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