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期间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纪律审查的创新理论成果,更是反腐败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的应有状态和必然选择,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科学地回答了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题,既再次强化了管党治党“全面” “从严”的新要求,又为当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我们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准确把握、善加运用,使管党治党真正硬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勤修树”。祸患生于幽微,防范当于未然。党员干部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必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让他们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才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在党内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用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的方式相互提醒,在原则问题上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纪律规矩的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未触线先反省,自我警醒,防患于未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纯洁党的思想、实现自我纠偏功能的有效机制和锐利武器,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落实纪在法前要求,就要进一步推进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前移关口、抓早抓小,在监督教育管理的平日之功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坚决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观念,积极创造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党内监督环境,形成有利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厚氛围,通过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勤“修树”、治未病,做到警钟长鸣,提前打好“预防针”,把党员干部的坏思想、坏心态、坏作风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防止酿成大错,切实从源头上阻断“四风”和腐败滋生的土壤,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
动辄则咎,宽严相济“正歪树”。严管就是厚爱。党员干部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不能用普通人的标准管理和约束,必须用党规党纪严格进行约束。将党纪挺在国法之前,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干部,无论情节多么轻微,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寸不让,就是用纪律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让其及早警醒、迷途知返、增长教训,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又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始终秉持“严管干部,善待群众”的理念,坚决摒弃只注重办大案、办要案的观念,将工作重心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坚持以纪律为尺子,紧盯违纪行为初始,抓深抓实抓细微,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一有反映就认真分析,发现线索就及时核查,只要违纪就坚决查处,该处分就处分,该处理就处理,惩戒警示,防微杜渐,使轻违纪党员干部及早警醒悔悟,及时知止收手,努力降低小错酿成大祸的概率,切断由“好同志”陡跌至“阶下囚”的通道,切实教育挽救党员干部。
快查严处,惩前毖后“治病树”。纪律审查的最终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作出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后挽救”,用类似“资格刑”的重处罚方式,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思、悬崖勒马,防止其贻误终生,以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强化执纪问责,就要坚持惩前毖后执纪导向,发挥以惩促防作用,以啄木鸟的精神发现问题,让所有违纪违规行为都进入纪律审查视野,对违纪违规的行为“零容忍” “不漏网”,特别是对置党规党纪于不顾,把组织的批评教育和提醒当作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实行快查快结、从严处理、严肃问责,绝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绝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决不能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切实当头棒喝敲打警示、下猛药治病救人,让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深刻反省、收敛收手、改过自新,防止铸成大错,贻误终生。
重拳出击,净化生态“拔烂树”。立案审查意在把“烂树”连根拔掉,重在形成遏制,防止病毒蔓延。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并不是说打击的力度在减弱,而是恰恰相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是冲破前三种形态所设“障碍”、屡教不改的顽固腐败分子,只有对其采取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使其品尝越纪违法、失去自由的苦果,才能以案示警、有力震慑,强化不敢的氛围,有效遏制腐败蔓延。突出“从严”管党治党,决不能放松惩治这一手,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决不手软,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及时清除党内“毒瘤”。对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干部,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干部,严格依纪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切实维护党纪权威,净化党的肌体,保护“森林”的健康生态。